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7号)关于“强化示范带动作用,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每年公布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及示范园区”工作要求,现组织开展我省第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申报工作,二、评选内容主要从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两大方面进行评选:1.产业发展空间布局更为科学,对于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后占地面积超过1500亩的项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申报通知,由各地市工业和信息化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发动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填写《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申请表》,地市推荐函连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工业园区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考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按程序向社会公布第一批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名单,四、其他(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评选工作,(二)通过评审确定为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的,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联合公布、集中宣传,附件:1.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示范项目(示范园区)申报表2.佐证材料清单3.承诺书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2月24日(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李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