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的认定,申请人毕业后仅有一家沈阳域内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申请人毕业后或毕业学年(即毕业证书标注毕业日期的前一年)内在沈有就业登记记录,四、关于“2021年8月1日前未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的认定,申请人自博士(后)毕业(出站)后至2021年8月1日(不含)期间,五、毕业后在沈所涉及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之间存在劳务派遣、代缴社保或关联等关系的本科或硕士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持申报材料到当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线下申请,并提供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各段劳务派遣关系的劳动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劳动合同甲方与社保代缴公司签订的商务合同复印件,需提供本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所涉及的养老保险缴费单位关联关系证明凭证及情况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导致系统上线时已不符合生活补贴申请条件的人员,持申报材料到当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注册地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线下申请,八、关于沈抚新区企业人员申请生活补贴的认定,九、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以首次申请时的学历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