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的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扬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2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产业科创名城科技支撑的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市科技产业综合体、省级以上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完善孵化服务体系建设,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资金,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每年绩效评价为优秀的机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每年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的技术经理人给予1万元奖励,布局打造一战略产业一创新载体、一科创园区一特色平台、一龙头企业一科研机构,着力培育打造一批科技服务业发展示范区(特色基地)、重点产业领域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科技服务业骨干机构,对省科技厅立项建设的科技服务业示范区(特色基地)给予10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园区企业获批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项目的,将科技投入、科技招商、科创平台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全社会研发投入增幅等纳入县(市、区)、功能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