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修订和完善工业集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布局,每家工业集中区明确1-2个主导产业作为特色产业发展,引导工业集中区特色发展,市级层面工业集中区年度综合评价奖励资金每年安排3000万元,进一步完善全市工业集中区综合评价体系,附件:扬州市工业集中区年度综合评价奖励办法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2月24日附件扬州市工业集中区年度综合评价奖励办法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集中区转型升级、特色发展,一、综合评价对象扬州市重点发展型工业集中区、扬州市优化发展型工业集中区,评价集中区内全部工业企业年度开票销售总额及同比增长情况,评价集中区内全部工业企业年度入库税收总额及同比增长情况,(二)特色发展指标(20分)3.特色发展指标(20分),评价集中区内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度亩均开票销售和年度亩均入库税收水平,(四)创新发展指标(20分)5.企业培育能力指标(10分),评价集中区培育高质量发展企业的能力,三、综合评价结果运用对综合评价得分前6名的市重点发展型工业集中区和前4名的市优化发展型工业集中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