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关于“2022年12月1日起,现就国四农机产品自主参与补贴机具投档工作等事项通知如下:一、为确保投档审核的公平性和统一性,所有拟自主列入补贴范围的国四农机产品,均需同等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投送投档信息,经主管部门投档形式审核通过后,可按国四农机产品进行管理,国四农机产品包括:配套柴油机由国三升级为国四的农机产品和新申请鉴定的国四农机产品,二、企业应以国四农机产品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合规确定机具投档档次,并对配套柴油机由国三升级为国四的农机产品补充提供以下信息:将与国三农机产品相比发生变更且《国四农业机械参数自主变更表》未包含但投档形式审核需要用到的投档档次相关参数及变更值填入自主变更文件,同时将与国三农机产品相比未发生变更但投档形式审核需要用到的投档档次相关参数在自主变更文件中说明其未发生变更,经原鉴定机构审核同意并盖章后上传至投档平台,投档形式审核按“暂不通过”处理,规范参与投档工作,主动加强投档信息审核,四、主管部门将组织技术单位等做好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