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农农〔2023〕13号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0﹞364号)和《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级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农办农发﹝2022﹞477号)要求,2022年11月24-25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申报的省级农作物和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进行评审,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审核确认并经公示无异议,现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1家单位(见附件1)为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辽宁省农业科学院等5家单位(附件2)为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保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种质资源保护第一责任人,附件:1.辽宁省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2.辽宁省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月20日附件1辽宁省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负责人库圃名称1中国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曹永生梨、苹果种质资源圃附件2辽宁省省级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保护单位名单序号单位名称负责人库圃名称1辽宁省农业科学院隋国民食用菌种质资源库2辽宁省微生物科学研究院池景良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3沈阳农业大学陈启军农业环境微生物种质资源库植保微生物种质资源库4沈阳师范大学郝德永蛹虫草种质资源库5大连工业大学李长吾农业微生物种质资源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