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普通高等院校(含港澳台)毕业离校2年内的毕业生,(二)登记失业6个月及以上的本市户籍人员,(三)在本市涉农区创业的返乡入乡人员,二、补贴条件及标准(一)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申请时企业法人及职工应为正常缴费状态,(二)企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向注册地所在区人社局提出申请,区人社局收到申请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核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带动就业人员就业登记、社会保险参保缴费等情况,区人社局应于审核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到申请人提供的企业银行账户,四、有关事宜(一)一次性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列支,(二)一次性创业补贴只能享受一次,(四)对创业人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附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