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叠加5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叠加1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科创板上市后备企业叠加1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再给予每家2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县政府分别给予100万元、120万元资金奖励,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县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上市办要确定专人定期了解企业挂牌上市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