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8号)、清人社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清人社函〔2019〕185号),本期已接受吴彩华等14人的申请,现将相关人员认定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间,欢迎广大职工和群众提供上述人员的相关情况,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电话:7804422)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2022年1月28日附件:就业困难认定人员公示202301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