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淮安市困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淮安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起草了《淮安市困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众可以在2023年2月21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淮安市健康东路65号市财政局社保处(邮政编码223001),并在信封上注明“《淮安市困难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157571198@qq.com,《淮安市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淮安市财政局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