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农〔2021〕181号)、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同意2021年度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2021〕268号)、《关于同意莼湖街道朱张村等3个农房改造提升项目变更的批复》(奉农〔2022〕241号)、《关于同意2022年度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立项的批复》(奉农住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我区锦屏街道长岭村等19个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已完成建设,其中4个项目通过镇(街道)验收,拨付至拟补助资金的80%,15个项目已通过镇(街道)验收并出具第三方审计报告,则按计划补助资金额予以补助,预拨资金超过可享受的补助资金的,由镇(街道)收回后调剂用于其他村的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结余资金补助,上述项目经农房专班复核,报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审议确定,现将奉化区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1178.19万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1),补助资金在2022年年初预算农村住房改造项目中列支,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请你们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附件:1.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汇总表2.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