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加快推进我区老旧农房治理改造,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进一步提升农村面貌,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老旧农房改造三年行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奉农〔2021〕10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宁波市奉化区老旧农房改造资金及档案管理的补充通知》(奉农〔2022〕208号)文件精神,经各镇(街道)验收、区农房专班确认、区农业农村局党委会审议通过,本次下拨老旧农房治理补助共计3264万元(详见附件),在2022年年初预算农村住房改造项目中列支,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请各镇(街道)接此通知后,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剩余20%治理补助资金在通过区农房专班复核后予以拨付,对无法通过复核的村,将收回已下发的补助资金,附件:1.2022年老旧农房治理补助资金汇总表2.2022年老旧农房治理补助资金明细表附件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