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进一步保障企业用工需求,现就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生产保用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春节连续生产,给予稳就业奖补,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用工人数(以1月份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准)给予企业3—10万元的一次性稳就业奖补,2023年4月30日前首次参加我省失业、养老保险并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按每吸纳一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每人1000元、技能人才(中级技能证书及以上)给予每人800元、普工给予每人5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农副食品加工业等17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至2023年5月,对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实施期限为2022年12月31日的,申请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六、支持企业吸纳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指导企业做好春节前后用工计划,做好企业用工保障,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