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鼓励工业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1.支持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重点支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造纸、纺织、食品等耗水量较大的工业企业实施的节水智慧管理平台、水梯级利用、工业污水处理等节水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支持工业废水循环利用,实施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支持工业企业开展工业绿色诊断,(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鼓励工业企业创建节水型示范标杆4.支持重点用水企业创建市级工业节水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支持重点行业企业创建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要求申报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和国家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6.支持获得市级以上节水荣誉称号的工业企业优先申报绿色工厂,鼓励市级工业节水示范企业、省级节水型企业、省级节水标杆企业和国家级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申报市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完善差别化水价政策8.落实价格激励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落实节水税收金融政策9.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重点支持工业智慧水管理项目、电化学循环水处理项目、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凝结水回收利用项目等工业企业节水改造及非常规水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10.落实金融支持政策,将市级以上节水型企业、节水标杆企业、水效领跑者企业、节水技改示范项目等列入绿色贷款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