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了《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7号,答:制定《规定》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需要,规定了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等相关管理制度,豁免了生产或者进口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型号核准,无线电发射设备主要依照《条例》和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管理,三是明确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全国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管理,(二)规范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为细化《条例》关于无线电发射设备进口管理的规定,(四)完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制度,一是明确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不需要办理型号核准,二是规定在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及使用说明中应当标注微功率短距离设备的专用标识,(五)细化无线电发射设备全流程管理,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研制、销售和维修以及大功率无线电发射设备特殊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完善,二是建立无线电发射设备监督管理制度,政策原文:工信部公布《无线电发射设备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