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府办函〔2023〕1号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延长购房补贴实施期限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盐井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鼓励合理购房需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将《大英县2022年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大府发〔2022〕6号)“(三十七)对合理住房需求给予支持”和“(三十八)推动地下车位去库存”两条购房补贴措施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凡在2022年5月3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地下车位的购房户均可享受《大英县2022年稳住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大府发〔2022〕6号)第三十七条和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大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2日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