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支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根据《“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管理办法》等有关部署和规定要求,各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部反馈的专家综合评价意见,明确相关要求,二、认真落实各项支持政策,确保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取得预期目标,细化工作目标,每年总结国家公交都市创建情况,经审核后报部,按有关要求定期填报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运行数据,四、加强宣传交流和经验推广,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重大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上报,创建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