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明区“两令一书”制度实施办法》(深光办字〔2022〕31号)相关规定,区委决定对在2023年攻坚克难专项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单位及个人,颁发嘉奖令,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一、嘉奖对象区委政法委、光明公安分局、区信访局、光明街道、凤凰街道,曾庆华、仇威、杨浩、李猛、陈春阳、黎秋明、胡莉萍、张岳峰、常谦、郑荣珠、黄汉波、周坤、王卫东、路军、刘奕侗、曾旺坚、贾利新、何东、李江平、赵其永、李发武、徐位毅、姚海洋、顾旸、袁志国、李健男、何裕隆、郑智华、李长平、黄慧萍、周本杰、罗亮、吴本清、徐志明、丘海轶、余占洪、詹中群、刘丹,二、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2023年1月18日开始至2023年1月31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如有问题、意见、建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三、联系方式光明区“两令一书”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8211857,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858C,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办公室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