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塘厦镇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理》政策解读(政策文件栏目)《塘厦镇人才住房配售管理办法》《塘厦镇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理》政策解读(政务公开栏目)机关各部门,现将《塘厦镇人才住房配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人才住房的配租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安居办法等相关政策进行配租,人才住房代持机构及运营机构负责人才住房的装修管理、资产档案管理、租赁合同签定、租金收取、日常使用管理等工作,第二章配租条件第七条申请租赁人才住房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在我镇就业创业,可定向配租人才住房:1.符合第七条基本条件,接受塘厦镇和市属单位符合配租基本条件的人员申请,第三章配租申请和审核第十条人才住房配租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公告,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申请人的学历、技术职称、技术等级、工作情况、家庭住房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复审意见,第十五条承租人应当按照人才住房租赁合同的约定使用人才住房,人才住房承租人资格一年开展一次复核,对申请人才住房的审核、轮候、配租结果等有异议的,因获得其他住房等不符合人才租赁条件的,第十八条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内需腾退住房的程序:向代持机构或运营机构提出退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