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明人社〔2022〕230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2年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明人社〔2022〕366号)文件精神,经书面评审、实地考察,确定闽赣省际(建宁)电子商务产业园2021年度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复评通过,应给予补助资金6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7日至1月30日,如对拟支出金额有异议,请在此期间向县人社局反映,监督电话:7971316、7971359,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