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合肥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财政局2023年1月17日合肥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企业稳工稳产工作,现就做好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工作制定如下若干政策举措,分别按5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500元/人标准给予员工新增就业补贴,按照不少于1000元/人/月标准给予输出员工企业补贴,附件:合肥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docx补贴申报表格.docx各政策经办机构信息及联系方式.docx附件:合肥市2023年春节期间稳岗促就业若干政策举措的实施细则一、一次性留工补助(一)申报对象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至1月27日)正常留工生产经营的本市“四上”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二)补贴标准500元/人(三)申报流程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合肥市春节期间留工补助资金申请表(表1),500元补贴新入职员工)(三)申报流程阶段一:申报企业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阶段二:预审通过的企业向新入职员工发放员工部分新增就业补贴(500元/人,2023年5月30日前将发放流水(单独流水)等证明材料提供给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三)申报流程申报企业于2023年2月28日前向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四、共享用工补贴(一)申报对象2023年内开展用工余缺调剂的用工输出企业,最长不超过3个月(三)申报流程用工输出企业向输入企业注册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供以下材料:1.共享用工补贴资金申请表(表7)2.共享用工协议(双方盖章扫描件)3.参与共享用工人员花名册(表8)4.参与共享用工人员薪酬发放证明材料(证明员工工作时间在1个月以上)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无误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