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办:为深入贯彻落实《滨湖区关于支持企业春节期间稳岗留工有序生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锡滨政办发〔2023〕2号),在当前疫情形势下,结合我区农业企业和园区实际,制定了我区2023年春节期间正常生产、保供市场的市级以上农业企业和园区奖补资金申报办法如下:一、申报条件春节期间(1月1日至2月5日)正常生产、保供市场的市级以上农业企业和园区,二、奖补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园区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万元奖励,三、申报时限2月6日至15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四、申报材料1.无锡市滨湖区2023年春节期间农业企业和园区补助申请表,2.市级以上农业企业、园区认定文件,4.企业(园区)正常营业通知或其他佐证材料,五、申报流程企业或园区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滨湖区农业农村局,经审核通过后拨付补助资金,附件:无锡市滨湖区2023年春节期间农业企业和园区补助申请表.doc无锡市滨湖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月16日(联系人:董素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