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度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以下简称“贴息奖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贴息奖励重点支持对苏州市制造业企业使用银行贷款,4.申报主体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获得“智能制造贷”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5.《苏州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贷款贴息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明确的具体申报要求;6.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未有严重失信行为,2.根据申报主体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内获得的实际(受托支付)贷款额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周期产生的实际利息给予贴息奖励,昆山市按照不低于实际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4.单笔贴息市、县级市(区)两级合计奖励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的贷款利息,5.昆山市给予贴息奖励项目将采用“免申即享”类简化程序,同时将申报材料线下同步报送昆山市工信局投资与技术改造科,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2023年2月1日9时至2023年3月1日18时,通过“苏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申报平台管理端”(网址:https://manage.szzxzjsb.com)审核本地区项目材料,昆山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对贴息材料及贴息金额进行审核,审计报告正文包括但不限于:2022年贴息奖励推荐项目汇总表、2022年贴息奖励申报项目审核明细表等,3.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信用承诺书(在系统上下载后签字盖章),2.报贴息奖励的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贴息奖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