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乡镇党委、人民政府: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财政局宁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的通知》(宁财农改〔2021〕5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拨付2022年市级财政扶持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100万元(大写:壹佰万整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寿宁县2022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分配情况表),支出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请有关乡镇按照文件要求,筛选确定优质项目,加强项目运作和资金的使用管理,重点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项目,推动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附件:寿宁县2022年村集体经济“提质强村”项目经费分配情况表中共寿宁县委组织部寿宁县财政局寿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