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2〕29号)要求,现将江门市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省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2月23日至3月1日(共7天),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一、促进外贸发展事项进口贴息项目,联系人:胡小姐,电话:0750-3501803,二、外经贸运行监测分析事项联系人:谭先生,电话:0750-3507350,附件:江商务贸发2022013号附件——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明细表2022-02-15.xls江门市商务局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