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工作的通知》(赣商务财字[2022]101号)、《宜春市2022年度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商发展和商贸物流事项)使用实施方案》(宜商字〔2022〕64号)相关文件精神,经过各县市区遴选申报,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推荐,符合支持条件的单位共62家,拟支持资金共计162万元,现将南氏电子商务产业园(江西赣西电商发展有限公司)等62家拟支持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18日-2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与宜春市商务局联系,联系人:翟婷联系电话:0795-3270565附件:宜春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企业名单宜春市商务局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