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水路货运业发展,鼓励支持水路货运企业加大投放新运力,我局根据区政府有关精神,依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南海区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就该管理办法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告7个工作日,请社会公众于2022年3月2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tj@nanhai.gov.cn)反馈至我局,南海区新增融资租赁船舶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南海区交通运输局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