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下达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联〔202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等相关部署,推动制造业企业运用标准化方式组织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开展了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工作,各地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本地试点项目的组织协调和日常监督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不定期组织抽查,按照申报书考核指标及进度时间安排开展试点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采取实地调研、专题座谈、现场会议等方式,各地市场监管局(厅、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按照试点项目申报书考核指标做好年度评估、中期检查和试点项目验收工作,并将试点工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中期检查根据任务书时间安排组织开展,应形成试点工作总结并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验收工作,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典型案例评选、专栏宣传、工作通报等形式,请及时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刘大山010-82262927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赵奉杰010-68205608附件:2022年度智能制造标准应用试点项目名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