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沪人社职〔2019〕92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进行审核的2022年12月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2.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情况和问题(监督电话:69692973),3.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须提供反映人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我们将对反映人的情况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经核实确实不符合补贴发放条件的,按照《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附件:崇明区2022年12月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审核汇总表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