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三)营业收入: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万元,还应达到以下任一条件: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I类知识产权或2项(含)以上II类知识产权,2.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软件企业证书和软件产品证书,或获得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含)以上名次,且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1项(含)以上知识产权,4.企业拥有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或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5.企业获得过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7.企业参加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8.企业曾单笔获得一家投资机构的创业投资(以下简称单笔单家创业投资)100万元(含)以上,1.评价入库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天津市雏鹰企业,3.研发投入后补助:当年通过评价的“雏鹰”企业,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在通过经开区科技局审查、第三方评价机构审核后,取得新的入库“登记编号”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