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补助新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委组通[2019]62号),中共宁德市委组织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认李天君等314人为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第十批)的通知》(宁人社[2019]176号)、《关于确认梁子彬等186人为宁德市第十四批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的通知》(宁人社[2021]159号)等文件精神,同意给予孔庆毛等4位同志人才补助共88760.88元,补助资金发放到人才所在单位基本户代为转发,补贴发放情况需报我局备案,附件:1.宁德市第十批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第三年企业聘用补助资金申领汇总表2.宁德市十四批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第二年聘期补助资金申领汇总表福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