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江门市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安排财政资金356.15万元,请在30日内将资金划拨到企业,并将资金下达到企业的支付凭证扫描件收集后报我局电子信息与工业互联网科,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严格按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做好项目的后续跟踪和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跟踪掌握资金使用进度,配合财政部门尽快将财政资金拨付至企业,通过设置专账科目或辅助账等方式,确保可通过会计账目追踪资金的收支情况,奖补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软件(含网络及云资源费用、调试安装费等)、设备、材料、产品及第三方服务等生产性支出,以及差旅、会务、基建等日常事务性的支出,鼓励项目单位将奖补资金直接用于支付项目后续产生费用或对本项目相关支出进行冲账使用,并达到资金绩效目标,联系电话:3279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