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拟将2023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水利发展农饮水维修养护专项资金共计55.0万元下达给温州瓯海水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必须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瓯海区水利局反映公示结果存在的问题,2、公示时间: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3、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联系电话:瓯海区水利局运行管理科:0577-88529495温州市瓯海区水利局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