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政办发〔2015〕204号文件,县域内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保补贴,现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或来访的形式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就业培训股反映情况,公示期: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共7天,监督电话:0578-6059276序号用人单位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补贴期限补贴金额(元)1浙江方格药业有限公司练雨诗332525********00482021.06.302021.11-2022.119700.82合计(元)9700.82庆元县就业管理服务处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