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社〔2019〕318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两节”期间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的通知》(泉人社文〔2021〕1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叶龙飞等8人符合享受见证补贴条件,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5-22350616,附件:泉州开发区2022年度享受见证补贴名单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