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单位自行申报,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共同审核,拟认定如下1家非营利组织享受指定年度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月11日起至2023年1月17日止,若对所列单位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县财政局办公室、县税务局税政股反映,举报电话:0736-5150108(石门县财政局办公室)0736-5157776(国家税务总局石门县税务局税政股)拟认定享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资格年度单位名称2023-2027年度石门县慈善总会石门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石门县税务局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