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为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标准研制,根据《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甬市监标〔2021〕201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标准化补助经费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符合《办法》规定范围和条件的2022年1月~12月完成的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将根据今年年度经费预算总额予以统筹安排,二、申报程序1.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如实填写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补助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一并报送给所在地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应对申报材料认真初审,对符合条件的材料签署意见后,于2023年1月19日前填妥《2022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须同时提交电子版)连同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给市局标准化处,2.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事业单位或市级行业协会于2023年1月19日前直接报市局标准化处,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或申报材料不全的,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附件:1.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请表2.2022年度宁波市标准化经费补助申报显目汇总表3.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