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宜春市行政审批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行政审批局,省直有关厅(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黄丽萍等4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附件:黄丽萍等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江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2023年1月5日附件:黄丽萍等4名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人员名单序号姓名企业名称注册类型备注1黄丽萍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延续注册2杨鸿江西中昌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延续注册3朱晚垂江西中昌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延续注册4周娟江西新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延续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