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顺义区打造“双枢纽”国际消费桥头堡助力北京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顺义区商务局研究制定了《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顺义区促进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专项资金支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的决策部署,次年给予3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第六条支持商业企业持续发展年社零额增量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零售或餐饮企业,根据分值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可再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给予10万元资金奖励,可再次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奖励,第九条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供给对新落地顺义区的新能源汽车交付中心、结算中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十条支持总部企业壮大发展对本区经北京市新认定或新迁入的总部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奖励,对引入主体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第四章支持重点商圈品质提升第十二条支持重点商圈升级改造支持在顺义区经营,对于审定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完成升级改造且效果明显的项目给予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