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电话:0763-3377689附件:2023年省财政药品监管补助预算资金分配方案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