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100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劳务品牌培训和返乡下乡创业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农劳办发〔2019〕10号)、《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宜财社〔2019〕31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1〕7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协调产业发展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126号)精神,对脱贫人口参加培训的,培训期间通过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给予不超过50元/天·人的生活(含交通)费补贴,现将2022年1006名脱贫劳动力参加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申报生活(含交通)费补贴,补贴金额324650元,给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230605邮政编码:645154邮箱:383715369@qq.com附件:高县2022年劳务品牌和返乡创业培训脱贫劳动力申报补贴花名册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