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炎陵县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炎陵县2022年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炎减灾委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村级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审核等程序,现将拟纳入2022年春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对象予以公示(具体名单附后),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公示期:2023年1月10日—2023年1月17日,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可采取当面、电话或者书面形式据实反映举报,并提供相关线索,举报地点:炎陵县应急管理局救灾股举报电话:0731-26230618炎陵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1月10日附件:1、炎陵县2022年受灾群众过渡性生活救助情况统计表2、炎陵县2022年自然灾害冬春生活困难补助情况统计表相关阅读关于印发《炎陵县2022年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资金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2023-01-10关闭本页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