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2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2]75号)文件精神,现下达2022年二季度增产增效区级奖励资金,共计13.5万元(具体分配金额详见附表),功能分类科目列“215080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政府经济分类科目列“50799其他对企业补助”,请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的专款专用,附件1:2022年二季度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区级奖励资金安排表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福州市晋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晋安区财政局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