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拟公开遴选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业务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本通知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是指按规定遴选的、符合条件且与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委会办公室签订合作协议、承担政策宣传和企业入库评分管理及贷后跟踪服务管理等工作委托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并向管委会书面报告入库企业的基本情况、评分表、入库评分意见汇总表等(具体以相关文件要求为准),(四)合作银行向入库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后,第三方服务机构须做好贷款备案工作,(五)按照《管理办法》和有关文件要求推动合作银行向入库企业发放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核实该合作银行的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完成情况,(九)实时向管委会报告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开展情况,二、遴选条件第三方服务机构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遴选,三、遴选流程(一)有意愿参与的服务机构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二)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三)管委会会议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名单,四、参与遴选需提供的材料(一)申请报告(包括基本情况、按本通知要求开展业务的相关工作思路与承诺、行业竞争力和优势等),(二)第三方服务机构须向管委会承诺完成本通知要求的主要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