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韶工信〔2022〕141号)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市拟公开遴选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业务的合作银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作模式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是韶关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银行合作搭建“政银”业务平台,为韶关市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信贷产品,对有融资需求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企业经申请加入“韶关市重点中小企业库”后,合作银行向贷款企业发放贷款的业务,且合作期间每年推荐5家以上优质中小微企业申报入库(韶关市重点中小企业库),贷款余额超过2000万元部分不纳入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范畴,(六)合作银行对入库企业提供风险补偿资金贷款后的一个月内须向第三方服务机构报备,(七)合作银行接受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业务风险和损失按《韶关市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韶工信〔2022〕141号)规定分担,(二)由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各合作银行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专家意见,四、参与遴选需提供的材料(一)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业务申请报告(方案),包括银行近两年存贷比情况、银行近两年发放中小企业贷款情况、预计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开展量、预计申请首笔风险补偿资金的时间、风险补偿铺底资金存放利息等,对开展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贷款业务基本条件的承诺或声明、对所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详见附件),附件:关于申请成为合作银行的业务承诺函.doc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月9日(联系科室:中小企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