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木里县关于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十五条政策(试行)木里藏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9日木里县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十七条政策(试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木里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域内成功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的企业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县域内成功申报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企业给予5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鼓励我县中小企业高效利用社会科技资源,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开放科技创新资源,不断增强企业创新和科技中介机构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县林业和草原局、木里县税务局,对新认定为省级、州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经济和外事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对新认定的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及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四川农商银行木里支行十一、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工程一是对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给予每个创业项目或创业实体一次性创业补助1万元,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