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做好孵化机构火炬统计相关工作,现将《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你单位,具体要求如下:1.请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做好宣传工作,组织辖区内有关孵化机构填报火炬统计数据,2.请各孵化机构于2023年1月30日前,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系统(https://tyrz.chinatorch.org.cn/hjismp/a/login#tj),按要求填报本单位2022年度统计数据,3.请各孵化机构按照《天津市孵化机构统计调查制度目录》(附件2)相关要求,据实、及时、准确填报数据,按照时间节点完成2023年季度、半年度统计工作,4.请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整理辖区内拟申请火炬统计系统账号的孵化机构信息,填写《各开发区(街镇)新增纳统孵化机构信息汇总表》(附件3),最晚于2023年1月9日下班前将汇总表发送至邮箱bhkjjgxs@tj.gov.cn,特此通知,66707959,66707960)附件下载:附件1-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和2023年孵化机构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市科技局网站截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