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培育发展产业集群的政策意见》(区委办〔2017〕32号)、《上虞区关于强化产业集群培育“五个一”推进机制的实施意见》(区委办〔2019〕126号)精神,经乡镇街道、杭州湾综管办上报,区经信局牵头进行资料初审、数据核实、部门联合评审等程序,拟定了151家企业培育名单,现将拟培育企业名单公示,从公示之日起,公示期限三天,如有异议,请与经信局联系,联系电话:82213817,82588783,附件:2022年度产业集群“三个一批”拟培育企业名单附件:2022年度产业集群“三个一批”拟培育企业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