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泸州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我局拟将《方案》中“鼓励兼并重组”的部分经营权定向配置给符合条件的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方案》规定:“鼓励兼并重组,一是按参与整合公司户数每户1个定向配置经营权,二是经兼并重组后车辆总数达到200辆及以上的,按兼并重组后新公司车辆总数的2%定向配置经营权,兼并重组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截止2022年12月31日,泸州市宏丰汽车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公司)和泸州江阳兴泰出租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泰公司)2家公司完成兼并重组,宏丰公司将其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变更到兴泰公司,宏丰公司退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2家公司可获得2个定向配置经营权,配置给兴泰公司(公司定向配置经营权的具体数量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1月12日,附件:经营权定向配置数量统计表合并奖励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