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闽宁厦临劳务协作的通知》(厦人社〔2021〕165号)、《厦门市集美区(翔安区)关于认定闽宁劳务协作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复函》的通知精神,现对彭阳县2022年(厦门市翔安区帮扶)就近就地(第三地)转移脱贫(非脱贫)人口补助资金拟发放人员名单、闽宁劳务协作认定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输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0日-1月14日,如对公示人员及信息有异议,向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反映举报,来信请寄: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举报电话:0954-7012054、7015285,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问题调查属实,将取消被举报人补贴享受资格,附件1:彭阳县2022年(厦门市翔安区帮扶)就近就地(第三地)转移脱贫(非脱贫)人口补助资金拟发放人员名册附件2:闽宁劳务协作认定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输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表彭阳县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1月10日。